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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行业从业人员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3  浏览次数:831
  

塔吊行业从业人员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1、符合塔式起重作业人员条件规定的人员应当按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本人户籍所

  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建筑施工塔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大纲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理论考试60分及格,实际操作考试70分合格。

  3、塔吊资格证书应当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

  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

  4、持有塔吊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塔式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

  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塔吊街网)。

  5、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塔吊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

  实习操作。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

  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

  小时。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

  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8、用人单位应肖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

  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4)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5)按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尽量相对固定其岗位,不要随便调动;

  7)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对安全作业遵章守纪的、设备保养好的、坚

  持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8)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10、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

  其资格证书。

  11、塔吊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

  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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